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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交污水处理费你拿什么回报我

1999-06-16 来源: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郑直 我有话说

北京市民已经为自家的淘米洗菜水、洗澡水和厕所下水等等排放水交了一年半的排污费,但很多百姓至今对此懵懂不知。近一两年来北京污水处理及河湖治理有所成就,宣传上也极少提及其中有百姓及各单位所交排污费的功劳,这无疑不利于树立和巩固民众为排污交费和保护水环境的意识。

建国以来,北京市污水排放处理及设施养护费用一直依赖政府补贴,1986年开始,北京落实“市政排水有偿使用”的规定,向单位征收排水设施使用费。1998年1月始,“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并入“污水处理费”,交纳者也从单位扩大到普通居民,其征收标准是,“对居民按用水量每吨征收0.1元;对非居民用水,按实际用水量每吨征收0.30元。”据北京市政工程管理处排水收费管理所所长薛跃进介绍,居民及单位交纳排污费的用途,一是用于污水排放管线的修建改造,二是用于维护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转,根本目的是改善北京的水环境,让河湖还清。

据了解,目前的排污费实际上是按上水(用水)量而非下水(排污)量计算的,北京居民年用水量2亿吨,去年实收排污费1500多万元,占应收量的75%左右。排污费之所以能在未经宣传的状态下完成75%的征收率,一方面基于百姓的理解,一方面也基于百姓的不知情。目前排污费的收据出具单位是北京市政工程管理处,但却是由自来水公司随水费代征,一些市民因此将其混同于水费。而对于25%拒交率的产生原因,有关部门坦言一是政策宣传不到位,二是一些人群认为他们没有得到交纳排污费的回报,譬如他们居于下水设施不完善的地区,污水只能沿街倒。但不论是交了费的还是没交费的,大家都希望政府部门的工作透明度再高一些,第一让老百姓知道都交了什么钱,第二让老百姓知道这些钱都做了什么用或将要做什么用,因为排污毕竟不像用水一样是一种直接的消费。据介绍排污费征收后一律上缴市财政,再由市财政从中下拨排污厂的建设费、排污厂运行费和河湖治理费等。尽管市民所交排污费只占北京年征收排污费的百分之十几,但他们毕竟为改善自己的生存环境有所付出。

调查测算表明,目前京城污水处理的成本是每吨6角,居民交的每吨1角排污费显然远不抵成本。同时,只有3.2%的北京市民认识到他们面临的最严重的环境问题是水资源的严重缺乏。用水越多,排污越多,节水和治污,是用水的来去两端。要改变现状,价格杠杆必然要发挥作用,最终水要成为按成本出售的纯商品。据悉有关部门甚至有按用水(排污)量分级确定收费标准的初步想法。但老百姓希望,在每一项和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价格调整出台之前,能用听证会的形式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并加以科学的论证,在收费之后,将效果或用途细致地公布以利百姓监督,比如在让京城污水还清的同时让排污费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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